第二十篇 医院精细管理之末位淘汰与一票否决 医院末位淘汰制度 末位淘汰是指为满足竞争的需要,通过科学的评价手段,对员工进行合理排序,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奖优罚劣,对排名考后的员工,以一定的比例排序,并在一定的比例予以换岗、降职、减薪或下岗、辞退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在岗者激发工作潜力、提升组织竞争力。 对公立医院来说,由于劳动法、用人机制等限制,在“末位淘汰制”的使用上更倾向于调岗、降职、降薪或下岗等几种方式。换岗、降职、减薪对员工来说都是一种处罚。这种处罚让员工都知道自己的岗位必须靠竞争,而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十分珍惜自己的岗位,严格按岗位要求一丝不苟的去工作,才能保住自己的岗位,才能获得应有的薪酬。 医院一票否决制度 目前,公立医院一票否决机制主要应用于以下几项: 1.涉及医院安全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火灾、机械故障并造成人员伤亡的)。 2.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的。 3.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卫生部“九不准”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渎职或管理不作为而造成医院巨大财产损失的(管理和经济行为)。 一票否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不宜过宽,其中事件所引起的后果(经济损失的标准和影响恶劣程度)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否则将后束缚的职工和管理层手脚,产生“惊弓之鸟”的负面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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