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全部病历资料,全部病历包括病程记录。医疗机构拒绝复印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予以警告及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应严格依法执行法律,避免不良执业行为。
行政处罚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