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如何认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二年未被发现” 行政复议案例: 通过行政复议,河北省卫计委根据……追诉时效作出了正确解读,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可参照执行。 【根据患方要求,为保护医患双方隐私,于2018年6月7日删除关键文字】 附复议决定原文。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复议决定书 冀卫复决[2018]*号 申请人:某某 住址:……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17年11月15日作出的《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等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17年12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请求复议撤销《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2.请求复议责令被申请人对某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不按规定上报医疗纠纷,伪造、篡改病历等不良执业行为予以重新调查、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其仅依据某医院的单方答复即认定案件事实,导致认定的事实严重错误,执法程序明显非法,应予复议责令重新调查、处理。申请人认为两份《……》明显不一致,属于伪造、篡改,被申请人未向举报人了解询问。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的法定责任,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级别评审的法定要求。被申请人没有帮助公有三甲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答复称没有处罚条款、没有记分内容系曲解法律所致,应予复议纠正。被申请人对医疗事故行政处罚时限理解有误,适用法律错误。某医院未如实书写门诊病历,应予行政纠正。 被申请人称:我委接到石某《关于……举报书》后,8月3日责成市卫生监督局立案调查处理,监督局于8月7日正式受理并立案。执法人员对涉嫌伪造……进行了调查,2013年4月2日某医院为患……随即以“左距骨骨折”收住院。2013年4月8日的复查报告诊断和患者住院病案首页中的出院诊断是相符的,证明某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发现漏诊及时补充。为某医院提供影像软件系统的……公司出具了《……》,证明……。我委的调查结果,事实清楚,无证据证明某医院伪造篡改《……》。某医院某某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均未在法定时限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医方也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情况,致使我委在该医疗事故发生后二年内未能发现医院该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委不再因本医疗事故对某医院给予行政处罚,针对某医院未及时上报医疗纠纷下达了《责令……进行整改的通知》。我委认为全国……且该《……》明显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相悖。我委无权依据该……对某医院给予行政处罚。某医院系河北省卫计计生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依据《……》第七条规定,我委无权对某医院给予记分处理。2017年11月15日我委向某某作出答复。我委对申请人举报的事项调查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正确,已履行了法定职责,不存在不作为之情形,请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 经审理查明:【见申请人陈述与被申请人答辩,不再抄录】 本机关认为:某医院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石家庄医鉴****号)后,未向被申请人上报医疗事故,违法行为一直处于继续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全国……《……》,系根据《立法法》第六十四条授权“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的文件,即法律询问答复。尽管该法律询问答复只是针对……提出的法律询问而做出的,但是,只要涉及与此询问相同的事项,该法律询问答复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明显属于适用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的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