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炎漏诊致患者植物人案李教授:?xml:namespace> 经初步审查,某A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可考虑进行诉讼。 一、王某治疗肺炎过程中发现存在脑脊液鼻漏,颅内感染极易发生,医师有高度的专家注意义务 根据某胸科医院病历,王某在治疗肺炎过程中出现“反应迟钝、答非所问”等症状,头颅CT示鞍上池及枕大池侧脑室前角积气并扩张等,因王某为脑垂体囊肿切除术后患者,颅内积气的原因应首先考虑脑脊液鼻漏。王某在某A医院第二次入院之时已确诊发生脑脊液鼻漏,行脑脊液探查术后复查CT发现“新出现气体影,环池内游离气体增多,脑室内可见多量气体及气液平面。脑沟、脑裂及脑池基本消失”,说明颅腔与外界存在通路,结合临床病情,应为脑脊液鼻漏。术后血常规显示王某白细胞计数较高、中性粒细胞百分率偏高、淋巴细胞百分率偏低,提示王某术后仍存在感染。王某呼吸系统存在感染,可造成上行性颅内感染,医师对此有高度的专家注意义务。 二、王某存在典型的颅内感染症状和体征,某A医院未予注意,存在重大过错 《临床诊疗指南》明确指出:“患者出现脑膜炎症状前,如患有其他系统较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并已使用抗生素,但所用抗生素剂量不足或不敏感,患者可能只以亚急性起病的意识水平下降作为脑膜炎的唯一症状。”本案中,王某在脑垂体囊肿切除术后因又发生肺炎一直使用抗生素,期间出现了“反应迟钝、答非所问”等症状,应考虑脑膜炎,某A医院应给予腰椎穿刺和脑脊液检查予以确诊,但某A医院并未注意。后王某的血象和CT检查均显示有感染迹象,至为明确的是,2011年5月19日《MR检查报告单》明确提示“考虑炎症可能性大”,但某A医院未能注意,直至6月3日才行腰椎穿刺和脑脊液检查。王某颅内感染症状和体征较为典型,但某A医院未予注意以致漏诊,其存在重大过错。 三、因颅内感染漏诊,并未针对脑膜炎用药 此致 河北医疗律师 王瑞涛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