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诊疗常规解说“50%误诊率”事件 案例一 案例二 对于这两起连续发生的事件,该医院医务科李主任说,“国内医院都是50%的误诊率,这很正常。”患方目前不接受误诊导致死亡的说法。笔者认为,此说法极为荒谬,拿误诊率当盾牌是得不偿失。 分析 案例一中, 王某低血钾、低血钠造成昏迷。既然王某的诊断书上写的是“昏迷待查”,原因可能是“低钾”。而做心电图检查“低钾”,是医学诊疗常规,可以及时明确病变性质,及时处理。低钠可以引起脑水肿,进而引起昏迷,但昏迷绝不仅仅是它独有的表现。患者进医院是以头晕而来,这样常规做头部影像学(CT、磁共振)检查就可以鉴别诊断,再及时对病因处理。在患者入院后的7 h之内,医方不做这些常规检查,不能明确诊断,还要“待查”到几时?如何保证这期间的治疗? 案例二中,赵某感觉胸闷,医生“根据患者赵某入院时的综合表现”诊断“胸膜炎”。显然,并没有进行“胸膜炎”的医疗规范检查——胸部影像学的结果。那么,接诊医生是否询问过病史?中老年患者出现胸闷,首先得怀疑是心肌供血不全(常说的冠心病)。心电图检查应是诊疗常规,并且,在诊断不明确的情况下,绝对禁止使用强效止痛、镇静剂。笔者认为,医方正是因为违反了医疗规范,才使“病情不可控制,抢救无效死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的因果关系是:违反→过失→损害→事故。从上面分析中可知,医方违反了有关的诊疗规范、常规。即在过失下,出现了患者人身损害(死亡)。所以说,这两起事件都应该被高度怀疑为医疗事故。 医学家吴阶平说过,“把自己的主观分析当作客观实际,往往是误诊的根本原因。出现诊治上的错误之后,必须认真寻找主观上的原因。”以上两起死亡病例的诊治,不应该是“疑难病例”,而是“家常便饭”。那么,为什么该医院还会“出奇”?当然,与接诊医师的诊疗水平不高有关。但是,从医务科主任答记者问中,我们不难看出医院的管理是混乱的。而且,把毫无根据的“国内医院都是50%的误诊率,这很正常”作为盾牌,搪塞患方与公众,结果必然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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