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连遭行政处罚

 

    评: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该严格依法办案。律师作为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有权对任何机关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进行监督、举报。

    鉴定机构不是依法治国的法外之地。司法鉴定人无论是博士生导师,抑或拥有嘉奖,甚至编写巨著,也不可肆意侵害医方、患方的权益。

    医方、患方都无权拒绝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更应严格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审查案件,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人情案。

    附:处罚回复、处罚文书、鉴定会录音

王瑞涛投诉回复 (2).jpg

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006/t20200609_7556349.html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司罚决字〔2020〕第5号

当事人:戴浩霖      

身份证号:xxxxxx       

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号:500005001050

工作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对戴浩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戴浩霖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戴浩霖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戴浩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7月18日,梁平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就xxx人民医院对患者xxx诊疗行为进行医疗损害过错鉴定。戴浩霖作为本例鉴定的鉴定人之一,在鉴定实施过程中,对委托人提出的鉴定事项“xxx人民医院及医疗行为人的过错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作出了“经治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医疗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故不宜评定医疗行为人的过错参与度”的鉴定意见。

上述违法事实,有xxx投诉信、渝北区司法局相关调查材料、戴浩霖调查笔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梁平区公安局鉴定委托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佐证。

本机关认为,戴浩霖作为本例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对本例鉴定的实施过程负责,并应当在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提出的鉴定事项“xxx人民医院及医疗行为人的过错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应属于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不属于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戴浩霖未在鉴定人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第二款、《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5月16日向戴浩霖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诉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戴浩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规定期限已过。

根据戴浩霖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戴浩霖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内日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006/t20200609_7556325.html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司罚决字〔2020〕第3号

当事人:戴浩霖      

身份证号:XXXXXX       

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号:500005001050

工作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机关对戴浩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戴浩霖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戴浩霖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戴浩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1月14日,山西省平定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对伤者XXX的伤病关系和损伤程度进行鉴定。2019年1月17日,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本例鉴定委托,指派马智华、雷显谋、戴浩霖负责实施本例鉴定工作。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受理该委托后,未与委托人约定鉴定时限。在鉴定实施过程中,戴浩霖与其他两名鉴定人未依法延长鉴定时限并告知委托人,也未告知委托人补充或者重新提取相关鉴定材料,故本例鉴定的鉴定时限应为30个工作日,自本例鉴定受理之日(即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止。但因戴浩霖与其他两名鉴定人未在规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西政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6月25日才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19]鉴字第1393号)。

戴浩霖的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佐证:戴浩霖调查笔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外部信息审查、甄别表、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关于鉴定时限超期的答辩、山西县平定县公安局鉴定聘请书、投诉人XXX投诉书等材料。

本机关认为,戴浩霖作为本例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对本例鉴定的实施过程负责,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书。戴浩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5月15日向戴浩霖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诉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戴浩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规定期限已过。

根据戴浩霖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戴浩霖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内日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006/t20200609_7556318.html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司罚决字〔2020〕第2号

当事人:雷显谋      

身份证号:XXXXXX     

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号:500005001008

工作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机关对雷显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雷显谋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雷显谋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雷显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1月14日,山西省平定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对伤者XXX的伤病关系和损伤程度进行鉴定。2019年1月17日,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本例鉴定委托,指派马智华、雷显谋、戴浩霖负责实施本例鉴定工作。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受理该委托后,未与委托人约定鉴定时限。在鉴定实施过程中,雷显谋与其他两名鉴定人未依法延长鉴定时限并告知委托人,也未告知委托人补充或者重新提取相关鉴定材料,故本例鉴定的鉴定时限应为30个工作日,自本例鉴定受理之日(即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止。但因雷显谋与其他两名鉴定人未在规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西政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6月25日才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19]鉴字第1393号)。

雷显谋的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佐证:雷显谋调查笔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外部信息审查、甄别表、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关于鉴定时限超期的答辩、山西县平定县公安局鉴定聘请书、投诉人XXX投诉书等材料。

本机关认为,雷显谋作为本例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对本例鉴定的实施过程负责,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书。雷显谋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5月15日向雷显谋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诉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雷显谋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规定期限已过。

根据雷显谋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雷显谋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内日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006/t20200609_7556303.html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司罚决字〔2020〕第1号

当事人:马智华      

身份证号:XXXXXX     

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号:5000050011195

工作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机关对马智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马智华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马智华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马智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1月14日,山西省平定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对伤者XXX的伤病关系和损伤程度进行鉴定。2019年1月17日,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本例鉴定委托,指派马智华、雷显谋、戴浩霖负责实施本例鉴定工作。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受理该委托后,未与委托人约定鉴定时限。在鉴定实施过程中,马智华与其他两名鉴定人未依法延长鉴定时限并告知委托人,也未告知委托人补充或者重新提取相关鉴定材料,故本例鉴定的鉴定时限应为30个工作日,自本例鉴定受理之日(即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止。但因马智华与其他两名鉴定人未在规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西政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6月25日才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19]鉴字第1393号)。

马智华的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佐证:马智华调查笔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外部信息审查、甄别表、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关于鉴定时限超期的答辩、山西县平定县公安局鉴定聘请书、投诉人XXX投诉书等材料。

本机关认为,马智华作为本例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对本例鉴定的实施过程负责,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书。马智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5月15日向马智华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诉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马智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规定期限已过。

根据马智华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马智华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内日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2020年7月4日 12:30 语音转文本(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王某案鉴定会)

00:08:58

戴鉴定人:患者做尸检了么?

王瑞涛:做尸检了,有尸检报告。

戴鉴定人:鉴定中心几个问题哈,

第1个,今天过来开鉴定会,我姓戴,她姓何,这是我们助理。

今天过来开鉴定会,几方内容,第一个,鉴定风险,做鉴定都有风险,到底是什么问题,我们都是依据病历来定。病历是谁没关系,只跟病情有关系。

患方是哪边?

王瑞涛:左边,我方。

戴鉴定人:只跟病情有关,和医院级别有关,其他的都不考虑,把这个要说一说。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话,可以书面提出,书面解决不了出庭,哪方申请哪方出费用,具体费用交多少,后面有签字。

第2次证据收集齐全后,找专家会诊,专家来研究,专家三甲医院,如果你们这个专家有异议提,领域回避问题不提。会诊报告专家在报告上,我们依据会诊意见、诊断常规出具鉴定报告。专家在报告上不签字,签字的是鉴定人。专家是临床普外科。如果你同意这个方案,另选其他机构。

这个是第二,第三是鉴定费就6000块钱,中心开发票,另外2500专家费开具税务劳务发票。一共8500,有无异议。

王瑞涛:没有。

戴鉴定人:双方没有啊,对尸检报告,双方有无异议。

均:没有。

戴鉴定人:患方陈述,就说错。

王瑞涛:就说错的问题。

第一项,我们非常感谢咱们鉴定组鉴定专业受理我们的鉴定,我们这个多了很多次都不受理,考虑到这个案件的难度呢,我们希望多交点鉴定费。

戴鉴定人:天津做了吗

王瑞涛:天津没做,也就是涉及到案件的难度问题。

第1个问题,我们那个陈述意见啊,在这个法庭质证的时候表述过。

第1部分。向法庭表述过,2017年8月27日,病程记录,这一页的病程记录有两张,出现了阴阳病历。两份病历内容不一样。

戴鉴定人:等一会儿再说,你先说错。

王瑞涛:病程记录

出现了阴阳病历,一份病历是不能完全除外肠穿孔可能,另一份是密切观察,两份病历完全不一样了。这个我们向法院反映了啊,行政机关还给了一个处分,这是第1个过错。

第2个过错,除了法院不知道的问题,我们昨天刚查的,原先这个文书一直没给我们。

这个是涉案医生,叫许丽,对已经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电子病案进行了改动。

戴鉴定人:改动的是哪一部分。

王瑞涛:改动的内容是在病历归档前签字完成之后。改动的部分是我看行政机关认定的是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还不包括咱们这里我们提到的阴阳病历这一份,因为行政机关如果认定伪造的话,医生可能按照现在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会被入刑,所以他认定就比较谨慎。这是涉及到三份改动,但是改动的具体什么内容,这个病例里面我们看不到,这三份改动的内容我们看不到。这是行政处罚。

何鉴定人:这个给我们没有?

王瑞涛:这个(行政处罚)是网上公示的。

第1次处罚也有的。

第1次处罚也在卷里面有,我们我们强烈要求(移交)。

戴鉴定人:这是第二次处罚,继续说。

王瑞涛:这是第二次处罚改动内容。

关于鉴定的事项,因为这个病例有多次改动,我们是要求改动之前的,做一份鉴定,改动之后的再做一份鉴定。我们要审查:这4次改动,对这个病案有没有实质性影响?对医疗鉴定的评定有没有影响?

这个案子难度比较大,一定会涉及到出庭质询,出庭质询,或者是司法司法鉴定管理处来审查,所以说改动前这个病历是什么内容要查清楚。

戴鉴定人:你要提改动,我二话不说,直接就退了,你再提改动,我就不做了。

王瑞涛:它确实改动了。

戴鉴定人:咱们把顺序换一下,先不提改动,行嘛?

王瑞涛:我方陈述书第一部分,我们的第一部分就是改动。

戴鉴定人:我根据你这个问题,我专门说一下。

王瑞涛:(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个章也是红章向全社会公示的,但是改动前是什么?

戴鉴定人:我知道,你既然要这么说,我提前就给你说吧。这个病历有各种改动替换、增加、修饰,我们现在不作病历真伪鉴定以及病历质量的监督,这都不是我们的职责。你看有无鉴定机构出这个处罚的,没有。对不对,有无鉴定机构说这份病历假的,没有。

王瑞涛:有的,天津那份是。

戴鉴定人:我们不是天津。我跟你这么说吧,涉及病历改动的问题呢,我是从鉴定角度来说,医方有病历保管和书写病历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提供病历有不真实或虚假部分,从我们鉴定角度,是没有鉴定条件的,你们若坚持提这一条,我们就退案。这是第一个。第二个,若这么说的话,患者是否会吃亏?第二个角度来讲,病历呢必须如实反映病情,如实反映病情的部位包括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包括检验化验单、包括手术记录、麻醉记录、会诊记录,还有医嘱,他要想把病历改成他想要的哪个样子,必须把所有的提到的病历改成一致的法律状态,第二,要把患者的病情改成要描述的样子。病情不符、病历不符,客观检查不符,从病历管理和认定角度讲,叫短板效应。既然病历都是真实的,你认为是假的,我们认为是真实,假病历我们也认为是真的。既然都是真实的,我们以不利于医方的鉴定材料作为鉴定依据。包括你说的阴阳病历,阴阳病历不怕的,看哪一份对医方不利我们用哪一份。具体涉及到病历虚假责任问题,那不是我们做鉴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的话呢,换句话,就是假病历呢,你是弱势群体,虽然不够鉴定,但是我们都认为是真实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是维护患者利益。

王瑞涛:我明白你的意思。

戴鉴定人:第三呢,侵权责任法认定病历虚假呢,承担全责,这是法律关系上。(对医方说话)不录音好吧,咱不录音。包括出庭,都没问题,出庭和法律意见书是一样的。侵权责任法认定全责是从法律关系认定,我们是做实质医疗行为鉴定。看到底干什么,吃了什么药,做了什么手术。你刚才说如果病历是假的,如果手术记录都是假的你切了胆囊,胃大部切除或者怎么怎么样,那这都是假的,那对不起,那做不了。

但是呢,如果要说手术记录,你们认为有修饰有什么?你也要拿出真实的依据,如果拿不出来,我们这么说吧,嗯,我刚才已经跟你说了句话,跟你说了一句话。

第1句第3句第5句是骂人的,严重侮辱你的人格,但是从记录上呢,但我只记录了第二句和第四句,1、3、5没记,对不对,记录上没体现,但打起来了,没记录的,莫须有,也叫栽赃,也叫扣帽子。若果从这个角度来讲,假的就是假的,有什么影响?我拿一个对他不利的角度来认定,这不就保护你的利益了嘛。你的主张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

王瑞涛:这个意思呢,我们需要说清楚。

何鉴定人:听我给你说,因为这个鉴定出来后,肯定有对一方不利,免得以后为这个扯皮,这两个问题你看一下,同意就做。

王瑞涛:这个是这样的。

戴鉴定人:我们接到这些材料都是法院移交的。法院移交,有他的审理程序,我们看一下就完了。做鉴定的基础还是病历。

王瑞涛:这个,我跟您解释一下,现在你给我解释完了,我给你解释一下啊。第1个关于病历不一样的问题,我们在天津天宏鉴定所做过医学鉴定,天津天宏的直接依据病历不一致就做成完全责任,另外对于病历不一致改动的问题,我们找到了一份判决书,这个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就直接认定你存在改动病历的情况,就是完全责任。这是第1个问题,我就说清楚了,这是法律适用和鉴定。第2个,关于改动,你要说是选用于对医院不利的病例,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搞清楚,这份病历哪些病历改动过对吧,改动之前是什么?改动之后是什么?

他这个份病历很明确啊,入院记录改动过,那么,入院记录,我不知道你改动之前的原件拿过来没有,现在法院移交的只是一个。

何鉴定人:你是律师是不是?

王瑞涛:是的。

何鉴定人:我给你解释一下,我是教应用法学的,刚好我也是复合人才,侵权责任法对篡改病历有规定,规定医方有过错,他没说是全责或什么责,这个怎么处理,不是鉴定的范围。

现在我们重庆这边有个规定,只要法律规定的事情就不能去插手,插手算我们的错,同意这个处理了这个没用,这个不是我们的权利,我们鉴定人只能协助技术,法律规定的我们不管。

王瑞涛:查清楚案件事实,一定要查清楚。

戴鉴定人:等会儿,出庭是我出,话由我说。

如果你要拿这两份出来,这是一个全责的,因为修改病历,这是行政。

我的意思说你拿这两份不就有了么?你还找我们做鉴定干什么?

因此,我这么说吧。你说的这个,和我做的鉴定是两回事。两回事在哪?你这个从法律关系上认定全责,因为是虚假病历。我们现在做什么?医疗技术。

王瑞涛:我知道您的意思,我知道您的意思,我刚才还是说您的意思,您的意思是把这个修改之前和修改之后的病历查清楚对不对?至少修改了4次4份病历吗?从现有的证据来看。

戴鉴定人:你听懂我说的意思了么,但你说的这话没听懂。你表达的意思是没听懂的,我的意思是说你这个病例如果有不真实的,我们已经是,

但是呢,对你有利无利,我跟你这么说我已经跟你讲。医方丑话讲清楚,是以不利来认的。你非要说有多大的影响,你要拿出依据出来,修改之前是什么?

王瑞涛:我们拿不到呀,我们一直在行政机关投诉。

戴鉴定人:那好我,你要坚持这一条,这个案子我们还是退案。那您今天过来,反复强调先提病历真伪,你要提病历真伪,没地方做,我就百分之百告诉你。

何鉴定人:证据链是对的……

戴鉴定人:何老师,今天是做鉴定,不是讲课,也不是跟他做学术交流。

王瑞涛:我们可以沟通,可以沟通这个事儿。

如果我说改过病历,选用对医方不利的病例,这个观点我们见到过,我们也不是说反对啊,我不反对。

何鉴定人:这个问题是法律问题,不是技术问题,重庆高院新出台的规定,禁止鉴定人介入法律问题,请转告审案法官,若审案法官吃不准,请向本院或上级法院反映,所以,这个问题根本不归我们管。然后下来的话你就听完,类似的案件我们以后就这样处理,又省力又符合法规,医疗过错案件有1/3的患者都要究医方便造假的事儿,但不是因此都要退案,退不退案,由鉴定人决定,这样理解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的原意,不然文件类鉴定、印章、造假鉴定就没有了合法的基础。

不能机械的理解,必须中止鉴定,我经常遇到当事人的律师来挑战我的这个意见。我这样反驳,无一法官不采信的。

王瑞涛:你这个意见,我了解。我了解你的意见。咱们现在,改之前,改之后的,要查清楚。我的意见不会有错吧。我们让鉴定机构审查。我们不是说不同意鉴定。

戴鉴定人:你刚才说的话,先到法院去,这不是我们干的工作。我们干工作就是今天拿法院的材料来做。接受就做,不接受,咱们吃饭。

王瑞涛:不是说我们坚持不坚持的问题啊,我们现在是坚持查清案件事实。

戴鉴定人:查清楚是法院的事,我们没有调查权,何老师你别解释了。

王瑞涛:何老师,入院记录改过没改过,我们一直都没有发现。我们想跟法院说,我们也发现不了。我们复印了,(病历在复印)之前改的。我们发现不了入院记录改动。首次病程改动未改动,我们也发现不了。

何鉴定人:你发现不了,其实病程记录你可以复印。全部都可以复印啊。

王瑞涛:我们复印了,他在我们复印之前改的。

戴鉴定人:你先不说话啊,何老师你不说。

你如果要扯这个事,我跟你说了,我没有调查权、核实权、审查权,这都不是我们这儿,您先到法院先把这个工作,你今天才发现,那我们做一半就您又发现了,那我还做什么做的话,我跟你说哈,做鉴定的技术和病历,不管是真的假的,我们都把它作为真的来认。

换句话说,你说这样子换成是我跟你说,假病历对我们来说一样有责任。

说清楚了,选一份对医院不利的病例做。

王瑞涛:你也应该听懂我的意思,这三份病历应该选一份对医院不利的病例做,对呀,你看过吗?

戴鉴定人:改过之前的东西你有没有。

王瑞涛:我们没有看到过。

戴鉴定人:对啦。你这还是没有啊。那你去慢慢查,等着你查,

只要我还在,我等着你查,你查完了到最后还不知道我们这儿来。

都已经到天上去了,你还怎么查?我想问问你,你不是扯半天了多少啊,走了吗?一年两年,最后又跑到我们这儿来,一看没查清楚不知道,无法判断,然后弄完了拿过来我给你。

王瑞涛:要不这样,咱们给法院发个函,让法院把行政机关的行政案卷入院记录调出来。

戴鉴定人:就不提了,我们没有审查的这个权利,不是我们工作。

华北平原以北,你们就先查。

王瑞涛:你这个病例就不应该改动,对不对?

何鉴定人:这不归我们管这一块啊。

王瑞涛:我们对病历的意见,以法庭质证和处罚书为准。

何鉴定人:处罚书我们不看,鉴定不管这一块。

戴鉴定人:处罚书我明确了这个病例的123页,不能用,我们就把这三件拿了。

这三页拿走了以后,你看我们能不能做,如果能做呢?

跟你做,如果123的都没有了,我们做不了,就退案。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吧。

王瑞涛:处罚书要不要拿?我们搞不太清楚,那你搞清楚就按搞清楚的做

戴鉴定人:不用,这个仅供参考,我们以法院移交的病历材料为准。

你可以说这一张是假的吗?你可以说有阴阳病历,如果只有阳的,没有阴的,你的意思是说非要有那个阴的,阴的就没有啊,我不能凭空想象啊,那因此的话我跟你说了要看哪一张是阴的,那一张影不影响鉴定,如果影响鉴定,那就不做。

您还是叫那个阴阳的那个事,如果你叫那个事儿呢,包括你说这有一个全责的判决都在谈论,那我做什么,你就照那个比对,去全责,我给你惹那事干嘛啊?

你都已经有结论了,再找我们做啥技术鉴定啊。

我再给你说,何老师,别说了。

咱们俩都上课呢,我话比你还多呢。

首先有一条,你现在讲的问题都是法律问题。

我们在这儿是讲医学问题,没有讲法律问题,您一直在跟我说侵权责任法,都不是我做的。

我做的是医疗过错技术鉴定,我们只能看技术。你既然说是了,就不要提任何法律问题。若提法律,都是法院的事,让法院去做。包括这个,就让法院去判,我们不干涉,一点都不干涉。

这个从技术角度来讲,你有这个是100的,你还让我们做这是干嘛呢?对不对?所有治疗都有风险,让还让我做嘛。是吧,我表达意见完了,你们去要全责去,我们做不到。

何鉴定人:有个案子我讲一下。

戴鉴定人:别讲了,不讲例子了。

王瑞涛:这不是我们的态度啊,我们的太多了。

何鉴定人:还坚持,那个病历怎么认定的事?结果很高兴啊。你这个,全国的鉴定机构没有敢接。

王瑞涛:他那个案子也有处罚书吗?我们这也有个西南政法的类似的,类似的,而且他这个还不如我们的处罚书呢。

戴鉴定人:你知道为什么问你这个,不知道是吧,你除了这句,你记住这三句话还有三句话。王瑞涛:这个事,我们要求实事求是的做鉴定,事实求是的做鉴定。

何鉴定人:同意以法庭质证后的病历继续做鉴定,如果你们双方都签字同意,我们就做,否则就退案。

王瑞涛:我们对病历的异议,我们在法院提过,您看一下质证书啊,我们写着呢,以质证和处罚为准。

戴鉴定人:你提这个问题,我给你说吧,我们不做。

因为你们对病历不认可,就不能做。

王瑞涛:咱们这个案子,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这个(处罚书)是向全社会公示的,向全社会公示的,那你让我说医学技术问题,我当然也可以说,我们有有书面的东西。

何鉴定人:我们解决医学技术问题。那法官的事。

王瑞涛:法官把这些材料移交给你了。

戴鉴定人:技术鉴定你做不做。如果你先说你对病历认不认。

王瑞涛:我们对病历的意见,以质证和处罚为准。

戴鉴定人:针对你这个问题,同意以法院移交的材料进行鉴定,对于病历的质疑,我们保有质疑,并不是说用这个材料了,就否定了。没有否定。你要扯病历的事,回去继续扯都可以,但是技术鉴定归技术鉴定。你认为阴阳的部分,你指出来,我们看对鉴定有无影响。

王瑞涛:我们给你指出来了,阴阳并有4份,第1份是病程记录法院已经移交过来了。

戴鉴定人:你听懂我刚才说的,我听懂了,要病历要选一份,对医院不利的嘛。

何鉴定人:不是以这份病历。

戴鉴定人:阴阳病历,你把哪一张是阴,那一张是阳指出来,指出来使不出来的,我们只能用那一张。

王瑞涛:这个指不出来啊,我们大家都同意用修改之前的,但修改之前的你得拿过来呀。

是不是啊?

戴鉴定人:行啦,你也是较真人,我也是较真人,我说这样的话,你把那个真的拿出来,拿不出来,我们慢慢说。今天就这样了。

王瑞涛:要不要请法官把修改之前的调过来。(问医院)你们自己拿了吗?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您们修改后的也不应该销毁啊。

戴鉴定人:这个不提了。

王瑞涛:改了什么我不知道,问你呢。病程记录,改了我们知道。

戴鉴定人:我说了半天,你还在提病程记录。病历记录谁写的?

王瑞涛:不是我们写的。

戴鉴定人:医生写的,对不对。只要主刀医生写这俩。会诊医生会不会写病程记录?

护士会不会写病程记录?客观检查会不会写病程记录?

医嘱会不会有变动?这都是印证的,你扯这事干嘛?病程记录仅供参考。

王瑞涛:那这个入院记录呢,入院记录是客观病历。

戴鉴定人:对啊,那你把真的入院记录拿出来啊。

王瑞涛:那我现在拿不过来啊。

戴鉴定人:拿不过来做什么鉴定啊。你都说病历不认头,就退吧。大老远来干嘛。来了就是做技术鉴定的,基础是病历,这个法律关系都搞不清楚,你非要扯那个。你去打行政诉讼。

何鉴定人:现实情况就是这个,你非要扯哪个(假病历),哪个法院都不给你判。不是我们就把你的哪个否定了,过是过错,现在法院审的部分是技术部分,他不敢审,你非要阻扰我们的话。鉴定机构都接的话,你的案子怎么处理?你在法院永远耗下去,你就去耗吧,就这样。

戴鉴定人:我给你这么说吧,中国医疗法学会我是医疗过错鉴定专委会的,就你这个,全国没有一个鉴定机构做。等这,没关系,到中国律协去扯去。你看法院支不支持。没关系。

王瑞涛:你不应该说我阻止你,我们没有阻止。他现在客观病历(改)。

戴鉴定人:你给我们提的条件是必须认你的假病历。假病历我们做不出来,让我们怎么做鉴定呢。不提了,你再提病历,我们关门走人。

王瑞涛:我们要求做鉴定,我们对病历的问题,以质证和处罚书为准。

何鉴定人:拿你去质证啊,处罚书我们不看。

王瑞涛:法院也吧处罚书移交过来了。

何鉴定人:处罚书我们不管。

戴鉴定人:你让我们拿处罚书怎么办,这个是假的,我们就不能做鉴定了啊。你让处罚书他们来做医疗过错鉴定,这不完了。那就让法院依据处罚书判,你那有又判例,让我们做技术鉴定干嘛呢。

王瑞涛:法院确实移交处罚书了。

戴鉴定人:我知道,你让法院支持。你看有无鉴定机构收。

何鉴定人:你的案子永远躺在法院。

戴鉴定人:这个不是我们解决的问题。

王瑞涛:当事人对病历投诉、行政复议很多次了。

何鉴定人:我们也不否认你的证据。

王瑞涛:可以交的卷内吧,我们可以交给法官。

戴鉴定人、何鉴定人:我们全部退回法院,没关系的。

何鉴定人:法院永远不会支持你的,永远不会支持。案子永远躺在法院,你自己想啊,是帮医院。你不要这样坚持。你们两个我们都不认识。法律有规定,我们只能讲技术。

戴鉴定人:代理是天津人吧。

王瑞涛:石家庄。

戴鉴定人:你可以从你的专业提,但从我们技术角度讲,病历有争议,不做。

王瑞涛:我们陈述书,第一我们要说非技术问题,第二要我们要说技术问题,两个问题都要提。

何鉴定人:法院要把技术问题和这些问题结合起来审理,你要去扯,你去法官哪里扯,我们只从技术角度考虑,我们没否定你说的东西,你这么笨,就是傻瓜律师才会这么做。你今天放过这个机会,没有哪个鉴定机构会接你的案子,到时吃亏是谁,你自己想,我不说了。

王瑞涛:我们既然来了,我们坚持要求做鉴定啊。

何鉴定人:但是你给我提条件的话,我们就不对啦,重庆高院说了,我们不能管这些问题,这个有个边界啊。鉴定人和法官的边界啊。边界是什么。我们医学技术鉴定,那些我们不管的。

王瑞涛:法院的移交函说得清楚,病历双方有争议吗?

戴鉴定人、何鉴定人:不提了,我们没办法,我们能有什么办法,上海有一个,也要坚持一样,问我的助理,他还在坚持,结果怎么样。

王瑞涛:要不这样吧,我回去向法院申请,要求把修改前的调取,好不好。

何鉴定人:不要这样说,你调不调的我不管,这事不归我管。最后我们鉴定书是技术问题哦,是全责也好,或者是,我们审级里也有全责等级,但我们划等级,是从技术方面看,我们不管这个了,最终选择什么,是法官把技术和什么结合起来,你搞不懂,你非要把该法官做的事转嫁给我们,而我们没有那么大的权利。

王瑞涛:我们没有没有说不让你履行职责呀。我们早晚都会把处罚书交给法院。

何鉴定人:你就是不开窍的律师。

戴鉴定人:人家是从法律关系讲,没有说什么。

王瑞涛:对吧,我们没说不让你评。

戴鉴定人:你这样是对的,继续走下去,照着这条路走,不会到我们这来,我们做不了评判,这不是我们的职责。不是我们的工作内容。,你这些话,都去跟法官说。

王瑞涛:电子病历修改之前能查清楚,能看清楚的发过来不就完了吗?

戴鉴定人:查去啊,你先去做电子数据证据检查。

王瑞涛:已经查了呀,改过了。

戴鉴定人:把真实的给我拿过来,拿不出来,没有做鉴定的基础。你一直在提阴阳病历,把阴的给我拿过来,光拿个阳的,有什么用。你光拿阴的过来,改了什么?都拿出来。这个你查不清楚,永远不要到我们这来。任何鉴定机构,不会接你这个鉴定的。明确说了,不要往鉴定机构送。医疗过错鉴定,你先去做电子证据,把原始的数据调出来,我也做电子证据,我清楚。

王瑞涛:行,证据调出来,我们争取调出来。

何鉴定人:病历真假不要给我们说。

戴鉴定人:这个没办法。

王瑞涛:这个病历确实改过啊。

何鉴定人:你这种人做律师的话,我觉得没必要,当事人找到你这种律师,你这种律师太杠了(听不清)

医生:你这样的话写病历……

结束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不会因病历改动拒不履行职责,鉴定人员理解是完全错误的,详见法院文书。

微信图片_20201226101514.png








在线律师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